
辽沈战役纪念馆成立于1958年,主体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配资炒股理财平台,设有序厅、战史馆、支前馆、英烈馆和全景画馆,馆藏藏品2万余件,是一座集历史研究、文物收藏、陈列展示、文化传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纪念馆。2022年8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辽沈战役纪念馆时指出:“红色江山来之不易,守好江山责任重大。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把红色基因传承下去,确保红色江山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阐释“解放战争转折地”红色文化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扩充馆藏资源,辽沈战役纪念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相关的文物、展品、史料和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有关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文物资料:
1.建立巩固东北根据地方面的文物资料。
2.剿匪斗争方面的文物资料。
3.建党建政方面的文物资料。
展开剩余65%4.土地改革方面的文物资料。
5.部队整编与新式整军运动方面的文物资料。
6.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战史方面的文物资料。
7.后勤与支前方面的文物资料。
8.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英雄模范的文物资料。
9.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文物资料。
10.其他有关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文字资料、实物、艺术品、音像图片等。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辽沈战役纪念馆对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来源真实可靠的文物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征集。
(一)无偿捐赠
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列入馆藏登记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借用与代管
文物的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借于辽沈战役纪念馆展出或交由辽沈战役纪念馆保管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辽沈战役纪念馆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和对外展出。
(三)移交
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确有困难,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文物、史料,可移交辽沈战役纪念馆收藏保管或对外展出。
(四)仿(复)制
对展陈必需且最终未征集到的重点实物,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在确保实物安全的基础上,经物主同意后进行仿(复)制。
三、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辽沈战役纪念馆征集保管部
联系人:李露露 孔英梅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一号
藏品征集办法参考辽沈战役纪念馆官方网站:
1.《辽沈战役纪念馆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
2.《辽沈战役纪念馆社会捐助办法》配资炒股理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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